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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原告乐视网投诉被告百度侵权作品新闻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百度企业运营的百度云网盘服务以不同方式帮助客户非法传播电影《金陵十三钗》,乐视天津企业经济损失1.4万。
由于音乐享有电影《金陵十三钗》的新闻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百度云网盘在其网络版、手机客户端和ipad版达人推荐和热门资源中提供涉案电影的广播服务。
乐视天津企业要求法院赔偿百度企业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4万元。 审判结果判断百度云盘主观上有明显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乐视诉百度云盘侵权获胜 被赔偿 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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