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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消息,据北京海淀法院报道,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一般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APP 360搜索中采用了其版权的电子地图,误以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图有合法来源,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企业)向法院起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奇虎企业),要求停止侵害的前几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四维企业表示,原告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跟踪测绘地理新闻实况变化,并不断根据道路变化升级电子地图版。 原告对这些电子地图有独立、完整的创作权。 原告发现,奇虎企业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和开发的Android和ios平台APP 360搜索APP中采用了原告拥有版权的电子地图。 另外,奇虎企业误解为顾客提供的地图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企业认为,由于奇虎企业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基础上,给四维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求奇虎企业停止侵犯版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道歉,排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团子) )。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电子地图提供商四维图新起诉奇虎企业侵权 索赔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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