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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时间8月5日消息,中国日报( china daily )报道,周二匿名官员确认,中国税收机构可能会引入监管新规,对个人从公司发放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
该计划出自7月28日在国家税务局内部传阅的文件,但文件于周一在网上被泄露。
目前,没有正式文件,只是被各地税务部门抄送,上述情报人员确认了该信息为真,但表示尚未明确何时公布。
据该消息人士透露,税务机关发现了各种电子现金信封不容易识别和区别的意图。
电子红包在今年春节期间很火爆。 微信、支付宝( Alipay ) [微博]、本微博均可通过网络支付方式向客户赠送红包。
根据腾讯的数据,今年2月18日至23日,客户共发送了32.7亿个红包。
税务专家建议,个人如果收到红包被征税,应该以意想不到的收入名义,以前用于彩票收入征税。
但是,个人之间发送的电子红包不征税。 (松风编译)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中国日报:公司互联网红包或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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