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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的公众股东举报平安信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汽车之家的公众股东举报平安信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据5月11日下午的消息,汽车之家的所有权之争今天再次引发风波。 消息人士透露,汽车之家公众股东已向商务部正式提交书面实名通报书,通报平安信托涉嫌违反商务部反垄断法,并被商务部接受。
目前,汽车之家官方向本科学技术证明了这一消息,表示收到了指控状的传真。
根据公众股东的指控信,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平安保险集团已经做成交易并向商务部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要求,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销售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销售额均为4亿元。
今年4月15日,汽车之家控股股东澳大利亚电讯( telstra )宣布,计划以29.55美元/ads的价格出售所持汽车之家47.7%的股权。 中国平安旗下的子公司平安信托将成为这笔交易的购买方,交易总标的将达到16亿美元,平安信托也将获得汽车之家的控制权。
根据公开的财务报表,平安保险集团和汽车之家的年销售额已经超过4亿元,合计超过20亿元,因此按照商务部的要求,编制交易需要在完成交割前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平安信托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商务部的有关规定,这直接影响了收购案。
法律人士评论说,如果平安信托确实没有履行商务部反垄断法的规定,收购汽车所有权的交易将面临很大的风险,也有可能直接导致交易中止。
根据《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解决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报义务人依法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采取措施将关联交易恢复集中前的状态。 股票或资产集中、有期限处置、有期限转让营业和其他必要措施。
律师表示,如果被立案调查并被认定为违法,交易将被视为无效,平安信托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是,在平安信托,对此还没有应对。 (李根)。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汽车之家股权争夺再生变 公众股东举报平安涉违反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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