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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赋予了客户网购后悔权,7天内可以无故退货。 但是,实际上,这一权利并不容易放在现实中,商家大多以被开封等为理由拒绝执行。 从今年3月15日开始,情况会发生变化。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顾客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确定,开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退货或延期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工商总局:已拆封不得作为网购拒绝退货理由”

虽然从去年开始客户就有网购的后悔权,但是现实情况很多很复杂。 中消协曾多次在调查中表示,与7天相比,无故退货的投诉明显增加,文案多难以实现退货。

北京晨报记者发现,针对一些知名电子商务网站的规定,7天无故退换的标准不一致。 根据沱工公司的规定,退货商品及商品本身的外包装没有损伤,保持销售时的原质,不影响二次销售。 亚马逊是退货政策证明书,承诺销售时零件齐全的商品,可以在商品到货之日起7日或30日内,根据商品种类不同,无故全额退货。 多个网站强调退货商品需要完善包装,这与新规所述,客户不得以开封、检测受影响商品完整为由拒绝退货不一致。

“工商总局:已拆封不得作为网购拒绝退货理由”

一些卖家对新规则的出现不乐观,担心网店的生意会更加困难。 在淘宝网经营母婴店的一位卖家告诉北京早报记者,母婴产品对卫生要求很高,顾客开封后,如果只是因为不喜欢就退货,小本生意是吃不了苦的。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工商总局:已拆封不得作为网购拒绝退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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