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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论
观察卖假冒名牌产品的微信的力矩! 最近,一名杭州女子因微信朋友圈卖名牌假货被送上法庭。 根据刑法,假冒注册商标销售的商品最高可能面临7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女人哭了一次。 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本网3月2日) )。
打开朋友圈,各种各样的微店都得为了代购而闲下来。 当然,这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一点便利,但很多人对这些微信的力矩中发生的商业行为嗤之以鼻。 在情感上,除了很多人把微信的朋友圈看成联系情感,分享生活点滴的个人地盘外,更重要的是微信的朋友圈商店的商业信誉和产品质量与实体店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在的微信朋友圈成了假货的重灾区,我相信抱有这种心情的客户绝对不少。 充斥着假冒名牌、假冒化妆品、假冒保健品,令人厌烦。 看到微信朋友圈的售假可能面临刑罚的消息,感觉确实是来得正是时候,对一点点的人应该起到警告作用。
但是,如果改变立场,卖假货负责,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商业伦理和法律标准吗? 《刑法》中已经存在关于假冒销售假处罚的条文,实体店由此承担刑罚责任的实际案例也数不胜数。 为什么单独微信朋友圈的售假一面临刑罚责任,就会引起所有人的关注并名列前茅? 一位涉嫌贩卖假货的女店主在法庭上嚎啕大哭,但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这种表述可能揭示了微信的力矩成为假冒灾区的内在原因。 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是,别人也卖假货,所以我可能不知道违法,可能只向朋友卖假货,朋友也知道假货,所以可能不知道违法。 任何一种理解都暗示了将微信的力矩看作法律的真空的错误形象。 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警惕的大问题。 法律条文在那里,违法行为在那里,但由于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微信在力矩上的销售造假行为也光明正大地存在是合理的。 电子商务当然要迅速发展,但绝不是以非法手段迅速发展,也不是通过监管重实体轻互联网的高低差而迅速发展。 这既不利于客户利益,也损害了任何守法经营的电子商务者的利益,也有可能使电子商务领域朝着劣币驱逐良币的错误方向迅速发展。
如果再看远一点,就会发现微信的力矩成了假货的严重灾区,只不过是整个网络的缩影。 今天,网络上没有漏洞。 人类不仅参与了实体社会,还拥有互联网上的虚拟社会。 这两个社会的行为规范和法律尺度必须统一和完整。 否则,个人行为和社会秩序有可能分裂。 散布谣言、中伤他人是违法的,这是常识,但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诽谤中伤等诉诸法律的例子很少。 人人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但是网络上个人新闻的泄露越来越激烈,黑客行为越来越猖獗,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在实际生活中空之间越来越紧迫,但 … 我们不能放任这些违法行为。 此外,不应继续扩大这种网络分裂。
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当前网络代购行为在消法上难以界定,维权障碍较高的难题,修改法律或提出司法解释,无疑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网络代购双方的权责,提高网络商户的守法观念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网络执法措施必须与时俱进。 近年来,工商总局抽检天猫产品,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赌博行动等就是例证,但执法覆盖范围更广、力度更大、频率更密。 并且,不仅在商业行业,在人身权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都要适应互联网的优势,将法律的生命力体现在实际实施中,填补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法律的高低差,这一观念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微信朋友圈为何沦为“假货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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