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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照片
13时40分至16时20分,在这3个小时内,中国电信相继向龙先生发送了7条新闻,告知他电话号码使用了近23g的流量。 因为费用超支,她的手机被停用了,必须追加1100多的互联网流量费用才能开机。 【11月8日《广州日报》】住在重庆渝北区的马先生上个月1日以内手机流量近1g被“盗”。 投诉后,他赔偿了80元的通话费。 ( 11月8日《重庆晨报》)
●疑问
运营商说明不足
从10月1日开始,三大通信运营商开始了“不杜绝流量”的业务。 本来是惠民政策,推行后,经常反映出流量“跑得快”、“偷跑”等奇怪的形象。 如果,流量消耗过快就是一个例子,可能和客户自身或手机有关。 但是,在这种现象频繁发生的情况下,确实有必要反省其背后是猫不在,还是有弄巧成拙的空之间。
目前,所谓的流量计费,电信运营商完全掌握话语权。 流量会被使用多久,剩下的应该支付多少费用,公众只能得到大致的结论,很难知道是否属实。 当然,怀疑不等于真相。 在未查明真相之前,流量“跑得快”的责任不在于运营商,而应该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 简言之,公众的质疑和诘问来源于越来越多的职业生涯解决方法不当。
运营商在面对公众疑问时,往往采取简化的解决方法,损害自己的诚信。 例如,无视,对顾客的反应不仅不马上回应,也有态度生硬冷漠的经营者。 有些运营商采取退款、赠送流量等方法来兑换顾客的满意度等。 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解决方法,流量是否存在“飞行”都不明确,只会进一步加强公众的怀疑。 运营商应该主动出击,给出真实合理的答案。 另一方面,对于“快手”的投诉,要建立规范有序的解决机制,在明确原因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解决,不能只是权宜之计。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加强外部监管,将监管渗透到流量计费的各个阶段和流程中,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消除公众的诸多担忧,迫使运营商提高自律意识。 虽然推行“不杜绝流量”带有善意的目的,但效果相当不理想。 因此,有必要弄清事实,向公众做出合理的说明,避免流量持续“被盗”的不安。
刘建国
●推荐
不能眼睁睁地等着出现巨大的损失
龙小姐这三个小时没有用手机上网,但是手机“放在抽屉里充电”,所以觉得非常冤枉。 这个23g的流量来自哪里? 当然,龙先生首先需要自证“我没有使用这么多流量”。 但是,很明显,除了提供自己手机的互联网连接、下载、网页浏览、视频观看等历史记录外,作为客户,要说明23g流量来自哪里并不容易。 特别是作为无形的商品,流量消耗有其特殊性。 例如,有可能因手机病毒而消耗流量,例如采用转嫁或非法使用等。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通信运营商显然不能用“无法查询流量详细信息”的一句话发送客户。 最起码,通信运营商需要说明“我们确实没有错,也没有多拉”。 显然,提供流量消费的详细新闻,采用流量的监控新闻等是必要的。 例如,相关流量是客户采用的还是有计算错误的可能性? 比如流量是否被转嫁采用或挪用? 在哪里使用? 正如新闻一样,电信运营商不能一次也不能拒绝向顾客提供。 否则,不仅无法查明事实、证明清白,还会侵害客户的知情权等问题。
更值得反省的是,如果客户流量的招聘情况发生异常,电信运营商显然不能只做邮件通知。 特别是客户与运营商之间有相关合同时,例如采用相关课程、1月4g限制流量、4g以下超使用等。 在客流量激增的情况下,运营商需要并有时限性的使用和停止等,客户损失较大后无法采取措施。
龙小姐的被害不是个案。 例如,前几天在国外的时候,有人投诉拿出了国内手机的sim卡,但是运营商依然扣除了相关金额的流量。 类似的情况会随时蔓延到手机客户的头上吗? 对此,相关运营商从明确案例开始,先说“3小时要消耗23g流量”的确定说法吧。 刘鹏
●呼吁
没有监督是不行的
一天之内看到两条手机流量“偷”的信息,让所有人的内心都很不安,这是偶然吗? 还是通信运营商流量统计中经常出现的“bug”。 上述两个样本的流量逃逸金额很大,是客户自己发现的。 如果手机流量只统计了几十万亿,我们的顾客不是被“暗算”了吗? 信息显示,重庆小马的流量跑了,运营商的客服无法解决,只付了一定的话费。广州的龙在3个小时内偷了23g就跑了。 营业所未能提供流量的明细表。 只是,“龙先生在用4g卡。 根据网速,3小时内使用23g流量是完全可能的。”店家的谎言是不可避免的。
根据客户的逻辑,运营商将收取客户的费用。 那么,一定要提供清单。 在超市买东西也是这样。 打电话和发邮件也是如此。 凭什么不通过流量提供明细表? 很多手机的安全软件,如qq的使用量、uc浏览器的使用量、推特的使用量等,都可以提供流量列表。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既能保证客户利益,又能自我证明清白主机列表的技术,但运营商为什么没有? 真的没有,还是已经是假的? 既然很多软件都可以监控,明明有这样的技术,运营商却不使用,只能怀疑垄断带来的傲慢。
虽然一再曝光的流量被盗事件也提醒了市场监管部门,但商品都要受到监管,不受监管的流量市场不能说有秩序。 退一步说,即使监管部门没有这个能力,也可以花钱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去年颁布了《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指出计量主管部门有监督管理电信运营商流量的权力。 实际上,各地方都需要实行这一制度,加强对流量计量的市场监督,及时查处流量计量的违法行为,保证电信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各客户的合法权益。 刘义杰
●结论
不要让惠民政策打折
月套餐内剩下的流量当月不为零,让客户兴奋不已。 但是,人们的兴奋还没过去,客户就发现了问题。 流量消耗太快了。 只是,在客户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赔偿的不仅仅是马先生。 例如,一位网民原本每月的套餐中700兆的流量无法使用,但竟然一天要占用近550兆的流量。 索赔后,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将赠送500万亿流量”,并在挂断电话后立即入账。 本来,通信公司的这种业务效率应该得到掌声,但客户怎么也不能高兴。
是客户还是客户,是客户网上冲浪的习性,还是客户的习性,但在推动流量当月不清零后,突然出现了“大宗”,相当于十几天乃至二十几天的流量,显然也可以用“乱”字来说服客户。 通信公司可以说知道客户的流量“被盗”。 即使通信公司不是故意吸引客户流量,至少在客户流量“被盗”后,通信公司是分利润的,所以对流量“被盗”的小偷视而不见,对投诉及时赔偿,也可以发现流量 希望通信公司能诚意打天下,及时核查流量计量系统,及时收紧流量“被盗”的藩篱。 这是通信公司应尽的责任。 否则,流量“被盗”,脏水泼到通信公司。 我希望通信公司自己做。
李方向
●三言两语
费用不够的话会停止,为什么流量套餐用光了之后不能自动停止流量? 这是技术问题吗?
——辛新
我觉得现在流量大的手机耗电很快,我都关掉了! 没想到还会消耗流量! 吓到宝宝了。
——孙嘉怡
今天,我几乎没有用手机上网,却表示要采用流量1.6g,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田心情
流量非但没有为零,以前也经常发生! 我三月被坑了四百多! 没人管!
——李廷荣
嗬,青岛大虾看着哭了。
——柳之诗
流量下个月也想存。 做的你在月月哭泣。
——王国庆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流量跑得快不能糊涂账 运营商欠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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