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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互联网金融领域逐年的关键词无非是监管融资和退路,那么今年的关键词应该是监管上市和E租宝。
回顾这一年,舆论以这三者为中心进行的太多了。 监管,似乎已经没有事故了; 上市,p2p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租宝给所有人上了课。
被某人遮住了眼睛
不用监督,城管就足够了。
这是p2p平台的负责人在谈论年底的资产管理展览会时使用的说明。 据他介绍,会场内的市场营销以美女、名人的眼光,热闹得不亚于车展。 场外,也有人在路边的小型货车上拉上横幅,理财、贷款收益,打开行李箱后,拉着人扫码送杯子。 他认为,这些都是奇怪的圈子。
诚然,资产管理的热度近年来并不高涨,但像现在这样的高调也不好。
Ergang从4月开始注入巨款进行宣传,盈余咨询的数据显示,该月交易额迅速从15亿上升到160多亿。 截至今年12月2日,经调查,E租宝总交易量约为726亿元,领取总额为695亿元。
一位E租宝投资者表示,自己不知道E租宝是什么,投资只是从对理财经理个人的信任开始的,这位理财经理跳槽到E租宝投资了新平台。 资产管理的人中,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少。
事实上,许多理财经理也被认为是受害者。
据他所说,很多Erbo员工工资很高,但投资购买自己公司的产品。 每天拉客,业务考核压力也很大。 在有关部门于12月初介入之前,许多理财经理们相信不会出大事,积极安抚投资者的情绪,驳斥他们眼中的谣言,试图降低影响。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如果简单地提出这样的说明,会变成事后的诸葛亮太多了。 但是,到底是什么遮住了我们的眼睛呢?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反省。
还有一件小事。 在欧宝被调查几天之后,笔者去过北京某地区的侦察队了解进展。 中午时分,在报案所被几张桌子包围的狭小的空间,挤满了人。 玻璃门上至少张贴着7份非法集资案件的进度公告或举报证明。 在场的报案人至少属于三个不同的事件,但出乎意料的是,一个人都不是ER事件的报案人。
简单搜索了一下,一般所说的非法集资对应的公共存款非法吸收罪和集资诈骗罪,于1995年被单行刑法吸收。 这20年间,我们变得更聪明了吗?
p2p所无法承受的重量
现在不太想提及自己是p2p,还是出于公关方面。 其实网络商业在某种程度上是点对点的。 但是,p2p这个词在国内被玩了。
这是根据另一位p2p企业负责人是否有意摆脱p2p定位而做出的解释。
E租宝事件后,领域是E租宝不是p2p的划线。 有人开始追问,到底p2p是什么? 国内多年来迅速发展的知识普及,似乎一夜之间就为零了。
简言之,从E租宝捏造虚假标的,转用投资者融资的钱的瞬间,已经不能归类为任何商业类别,有可能存在违法嫌疑。
但是,如果是e租宝正常经营的企业,那又是p2p吗? 这可能首先要回到几年前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的争论上来。 EP租宝包装的一点优势倾向于所谓的线上模式,最重要的是理财端和借款端都依靠线上门店的地面搭建,人员价格极高。 据说遍布全国的实体销售员有4、5万人。 一位投资者表示,自己去了业务员家,直接从pos机刷卡投资。
一直以来,第三方领域的门户网站主张,在线模式缺乏互联网内涵,新闻透明度低,容易隐藏违规操作,因此不应该将此类业务纳入所谓的p2p中。
由于容易受到指责和触及监管红线,许多线上业务起家的大平台也随之带着前期积累的大客户转移到线上。
为了适应监管,一个普遍的方法是分别设立在线部门和在线平台作为独立法人。 在线平台叫p2p,是新闻中介,借款人和投资者都来自互联网。在线部门有自己的理财店,也负责搜索和开发贷款项目。
线上合法合规符合创新概念,可以高调推进,但投资者看不到,流动性大,债权方开发也遇到倚天吃饭的年景,而线下部门却低调不透明,但稳定的大宗投资客户、稳定的债券。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信用薄弱的环境中,投资者总是认为有实体店,面对面的交流更可靠。
此时,p2p企业已经不能完全说自己是纯在线的。
即使是没有在线网站的企业,目前的融资审核也经常需要面对面的协调、现场访问,银行审核贷款的套餐不能掉。 将网上调查的贷款项目与网上资金挂钩。 这个模型中也出现了o2o这个词。
这样,在擅长创新的国内企业面前,p2p与诞生之初相差太远了。 因为没有确定的定义,所以不能告诉任何人。 别人不是p2p,只有自己。
领域想与p2p挂名,但在线金融机构无法主动打出p2p招牌,想脱颖而出分煮菜。 去投资者那里,有些资产管理机构其实已经没有辨识度了,只是听不到品牌的声音。
在欧宝之后,更多的在线资产管理机构相继受到质疑或遭遇集中检查。 虽然说网上理财一定有违法违规,但并不准确。 但是,p2p领域确实在一些违法违规的机构中耗尽了信用。
一位p2p企业的负责人回答说,E租宝被调查的那天,在自己的平台上有部分投资者的集中回购,但几天后几乎没有影响。
其理由是,他推测,由于领域还很小,在社团中被认为是严重的风险,可能并未被其他人关注。 然后根据他给出的数据,经常说p2p领域的交易规模超过万亿元,但实际贷款余额为2000亿元,可能比不上城商行。
但是,他没有提到的是,p2p这个城商行,得到了很多嗜好。
遭受资本寒冬的不自然
目前,国内创投资金虽多,但有能力、有实力介入B轮后资金不多的海外资金仍感兴趣,但他们的注意力还局限于表面,也无法感受到p2p企业在具体业务中的风险点和创新点
这也是p2p企业负责人在说明领域是否遭遇资本寒冬时的说明。
正如他所说,国内资本跟不上b轮后平台的诉求,但国外资本并不真正了解中国p2p。 无论在中国香港还是美国,资本喜欢的概念都是所谓的fin tech,一般翻译为科技金融,指利用科技手段提供金融服务。
科技金融与国内互联网金融之间能否画上等号,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2006年成立的lending club于去年12月上市。 同样,2006年成立的宜信终于在今年12月赶上了美国年内最后的ipo。
尽管lending club的股价已经减半,但宜人贷自上线首日下跌以来一直没有回到10美元的发行价,但许多人对宜人贷的发售感到兴奋。 特别是在这种负面新闻频发的冬天。
从宜信的实力来看,此次招聘总额7500万美元并不是无法想象的数字。 获得ipo的首发,进一步提高知名度,似乎比募集资本更有价值。 但是,海外市场是否真正了解国内p2p,还需等待市场的长期业绩。
在美国这样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中,所谓的科技金融确实造就了细分市场,体现了长尾效应。 lending club的借款几乎都用于偿还信用卡的zest finance为那些在大数据上没有信用分数的人提供了信用分数。 这样的人还不到全体的1%。 一位有名的评分机构的人向笔者作了说明。
在中国,总体而言,p2p与其说是信用科技手段的创新,不如说是走向另一条资金通道。
近年来,在监管要求下,银行有意识地缩小了以往非标业务的清理和通道业务,p2p为机构展现了新的希望。 过桥贷款不仅从一开始就被视为高质量的债权,小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债权类证券化也由来已久。 目前,信托、资金管理项目,包装为p2p募集资金已不是秘密,p2p投资领域业务的想法进行权益类投资也是… … 很多人都看到了灾害前后的资金筹措业务的热情吧。
不仅听到一位平台负责人谈到业务快速发展方向,银行能做的事p2p也能做(当然不包括吸收存款)。
在宕机的大环境下,如果正规金融机构因害怕风险而持续压缩业务,p2p会由此成为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的资金管理、基金子公司等一级通道、垃圾债务的接受者吗? 对此,领域已经出现了担忧的声音。
当然,也有以各种方式瞄准海外资本眼中的科技金融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成立两年后,京东金融在今年多个场合提及定位时,一再强调自己是轻资产科技金融企业的c轮融资结束积木案例也于12月正式确立了智能综合理财平台的定位,上线美股交易业务,实现科技
谁知道比起p2p和互联网金融的帽子,科技金融是否会为海外资本提供越来越多的想象力? 确实,p2p已经不能准确描述大多数平台的业务了。
监管是否重要?
所有投资者在进入这个行业之前都知道政策风险的不明确性,我们在投资之前就知道了。 从诱惑的逻辑来看,政策规划还不错。
这是p2p平台投资者如何评价政策风险时的叙述。
经过两年的讨论和推测,对接下来的政策似乎没有什么意外。 对领域政策的期待也没有了最初的焦躁和迫切。
幸运的是,今年7月,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网络信息化办公室第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各部委对自己管辖范围内划分的业务的具体计划,短期内似乎还没有定论。
根据监管,原因可能有以下预想。
首先,这个领域太小,不足以引起监管的过度关注。 如果细数中央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管辖机构的数量,对其员工数量,不及有规模的城商行的p2p,是否值得占据监管过度的观察力,这是一个明显的问题。
其次,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差异太大,一方面分工监管难以同步; 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足以说明和涵盖大部分问题。
没有牌照的p2p说自己属于民间借贷,不仅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8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将法律适用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也首次纳入了网络借贷 有牌照的网络贷款小额贷款,基于中小企业规范的婴儿产品在基金领域规范的网络保险按保险领域规范的网络支付相关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在推行。股票公开募集多种多样,分为公开募集和私募 … 关于逃跑、恶意诈骗,刑法中已经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罪。
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管滞后的领域快速发展是常态,符合常规逻辑。
此外,舆论绑架也可能对监管造成担忧。 此前也有不少平台负责人表示,监管不仅要鼓励创新,还必须防范系统性风险,防止集体事件发生。 是紧还是松,有多紧,怎么把握,需要智慧。
对任何人来说,被贴上阻碍创新或容忍违规的标签都是不公平的,是巨大的责任。
监管出台后是否立即生效,要看投资者在银行理财、违反信托计划后的反应,也许可以想象。 监管不应该成为所有投资行为的最后驱动器。
就像有一个平台说明为什么要提供兜底一样,银行、信托都无法处理的刚性兑付问题,委托p2p处理,现实吗?
同样,对于监管细则可以清除非法机关的说法,笔者也不乐观。 如果集资诈骗行为不用p2p的名字,不叫众包,会消失吗?
/ S2/]特写镜头:众包[/s2/]
与热气腾腾的p2p相比,众包相对较小,但更受监管的重视。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创新股权众包等融资方式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众包促进融资,快速发展实物、股权众包、网络贷款,比较有效地发挥了金融系统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这里提到的实物众包和股票众包是普遍公认的两种模式。
年内参加了几次众包大型会议,但明显出现了两种风格。 一个科技范围突出,创投融资和创业生态挂牌; 是一种朴素的,众包的概念融合在各个领域,完全不是什么。 共同点是两者的场景都非常火爆。
但是,普通投资者能区分自己的投资属于什么类别吗? 你知道创投有非常高的失败率吗? 众包平台是如何为合格的投资者设立准入的? 怎么监督执行? 这一系列问题都很重要。
幸运的是,众包形式多样,但监管逻辑比较简单确定。
早在去年12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张晓军就如何应对当时发布的《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以是否采用公开发行办法为划分标准,股权众筹面向合格投资者 股票众包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公开募集)公开发行方法) )分为股票众包两种。
今年7月《指导意见》公布后,张晓军再次应对了股权众包融资与互联网方法私募股权融资的差异。 前者是指以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特征的后者冠以股权众包的名义,但不在《指导意见》的规定范围内。
公私分离的说法已经明确了。 私募股权融资有征求意见稿,也推行了股权众包融资试点监管规则。
正因为没有发行股票众包牌照,所以目前看到的股票众包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私募股权融资的范畴,必须符合《企业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
哪个不能分为这两类,以及自称众包的行为该怎么办? 谁知道?
在今年的众包领域,还必须提到金融、互联网巨头的加入。
3月,京东私募股权融资平台东家正式上线; 6月,36氪上线股票投资平台,10月获得蚂蚁金服战术投资; 平安旗下平台公众+8月开始公测,将非公开股权融资作为业务之一; 蚂蚁金服自身的股权融资平台蚂蚁们客户也于11月进入测试阶段。 另外,京东、阿里、苏宁也各自有产品众包平台。
原本以创业企业为中心的众包市场,结构很快就由巨头主导,但这只是互联网金融的冰山一角,另一个证据是,此前盛行的支付之争已经被支付宝( Alipay )和财付通把持。 迎来结束的,对网络金融来说无疑是爆炸性增长的一年,也是充满问题的一年。 不久,巨浪揉成沙子,谁消失,谁留下。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P2P被玩坏:金融平台欲划清界线 贴科技标签”
地址:http://www.ulahighschool.com/uiitzx/5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