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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建议关注互联网企业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风险”的内部文件近日转载于保险业内多家媒体。 本文以某网络互助平台部为例,分析了部分互联网企业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监管机构对部分机构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担忧和警告,但在实践中,法与不正当边界尚不明确,保险监管机构也不是惩罚相关网络平台。 在采访中,没有保险经营资格的互联网平台纷纷明确了自己的业务与保险的关系。
有电位器行驶风险
互联网与保险业的结合带来了许多新模式和新思路,掀起了创新的火花。 但实际上,互联网企业涉嫌脱离保险监管,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危害了顾客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 根据保监会的内部文件。
如何认定互联网企业是否经营保险业务? 保监会曾在回复广东保监局的信中表示,在实践中,符合商业保险特点,以保险费以外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约定履行的义务中包括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者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活动,应认定为违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行为 是否认定,应该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结合互助平台的优点,采用了征收会员费形成资金池,会员投保后赔付的经营模式,与保险业务相似。 担心的人认为,其赔偿资金来源通常有两种途径,通过持续吸收新会员来扩大资金池,以后期会费满足前期会员的赔偿申请。 另一个是用超低价格的钱扩大客户规模,获得新的风险投资,将投资金作为赔偿金使用。 如果员工难以增加或融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现金流破裂,则可能无法实现事后赔偿承诺,实际的管理者关闭平台,从而导致资金的流失。 而其取钱、开户等经营行为远离金融保险监管,难以保证不被挪用,存在风险。
踩雷的两种可能性
经营保险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业务牌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记者说。 他认为,互联网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法扫雷有两种形式。 一是借其他名义实质性经营保险业务。 另一种是借保险之名开展其他业务或创造营销环境。
其实,后者的地雷踩踏在以往的实践中也发生过。 在互联网时代,许多奇特的保险被称为创新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虚假的保险产品,吸引了大众的目光,但最后却面临着退保的命运。
无论用哪种方法越过雷池都不行。 王国军这样说道。 但他指出,实际上,保险业务涉及的法律与非法之间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 因此,如何判定部分互联网企业是否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有待实践探索。
这几项在保监会相关文件中也得到了印证。 保监会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认定网络风险保障工作是否已成为非法经营保险工作,‘ 法与‘ 非法边界。 上述文件指出。 本文件点名了某网络平台,但目前未采取实质性业务限制措施,也未讨论业务性质。 根据保险法,一旦认定某互联网平台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监管机构可以采取取缔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 王国军这样说道。
公益和保险的界限模糊[/s2/]
与自身业务性质相比,记者采访了两个互助平台负责人,他们强调自己经营的是互助业务而不是保险业务。
我们不经营保险业务。 收取会员费是为了促使会员达成互助约定。 目前,夸客联盟平台的互助业务还在正常进行。 夸客联盟首席执行官张政对记者说。 关于资金的管理风险,他表示,目前该平台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如果主机价格较低,他希望托管第三方主机。
抗癌公社创始人张马丁也坦言,尽管认为自己的业务是公益互助模式,但存在监管风险。 因为他们采取了不预先收钱等措施。 另外,该平台与某财团合作,今后员工的资金由该公益财团管理。 他供认“公益和保险的界限很模糊”。 因此,探索公益性平台如何厘清自己与保险业务的关系需要时间。
关于相互保险和互助平台的区别,张政认为第一有两点。 一是相互保险企业和投保人之间是一对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互助平台是会员之间多对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是风险定价机制不同,保险业务基于精算假设进行预定价,互助平台根据实际发生的风险进行会员分配。
但是,对于这些差异能否成为区分互联网互助和相互保险的标准,业内人士依然持有不同的观点。 另外,一个小小的互助平台,在领域推广业务时也采用了保险两个字,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很难区分互助业务和商业保险。 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模式进行探索,确定保险与公益、相互保险与互助平台的边界。
事实上,保险监管部门对相互保险的快速发展持支持态度,去年年初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点办法》,但至今尚未建成新的机构。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网络企业类保险业务游走在“法”与“非法”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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