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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中国商务部在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佳能收购东芝医疗系统企业相关事宜向佳能罚款30万元。 处罚复印件与中国基于反垄断法的并购预申报手续有关,并购本身是被认可的。

中国商务部此次发布的处罚决定书签发日期为年12月16日。 理由是,佳能在向商务部申报收购计划之前向东芝支付了收购价款,并将表决权转移给了第三方企业。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在去年6月也指出佳能的方法脱离了制度的宗旨,敦促佳能进行观察。

“违反反垄断法:中国商务部对佳能处以30万元罚款”

佳能方面认为没有明确的规定限制第三方企业的方法。 佳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ceo )御手洗富士夫在去年12月宣布完成收购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他不认为是灰色地带。 另一方面,到最后为止都在争夺佳能和东芝医疗收购的富士胶卷控股公司也强烈反对。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违反反垄断法:中国商务部对佳能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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