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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强调平台回归新闻中介的本质,投资者需要确定债权标的,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以3亿7000万元获得央视广告招牌王的翼龙贷被指出新闻不透明和投资隐忧,引发了领域对财务计划类产品的思考。
1月5日早晨,有公开报道称翼龙贷平台翼存宝项目存在新闻公开不透明现象,存在投资隐患。
同日,翼龙贷官网显示翼龙贷为‘ 先借款后投资的,大体上根据借款项目的多寡决定发行量和额度。 根据农业的迅速发展和借款人在领域的优势不同,不同季节的投标数量也不同。 不存在非法储蓄和现金池的行为。
《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翼龙信贷附近的相关人士时表示,对方翼龙信贷一直是以合法合规为前提运营的。
质疑之声
根据全国公司信贷新闻企业系统,翼龙贷大股东为西藏达枚信德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其认购和实际出资额为5467万元,占翼龙贷股份的54.67%,法人代表为王思聪,联想占股份的33.33%。
翼展贷款平台上线7年来,以农村普惠金融业务为中心,采用加盟商模式,目前全国共有1600家加盟商。 记者了解到,目前翼龙信贷业务的95%来自农村金融,单笔借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
翼龙贷官网显示,目前翼龙贷主要推行两种产品:翼存宝和翼星计划。
此次受到质疑的是翼龙信贷主导的产品之一翼存宝。 根据官网消息,翼存宝产品于年11月上线,截至年1月7日,产品累计发售3708期,各期募集规模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80亿元,募集期在90日至365日之间,年化收益8.6。
以前,翼存宝每期募集的资金流向不明,被怀疑投资者投资后看不到投资的债权状况。
翼龙在关于这个问题的公告中表示,翼龙的投资者和借款目标都是一对一对应的,无论是pc端还是手机端,在顾客投资后,都会出现投资记录的‘ 债权详情可以看到借款新闻,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新闻以及借款人所在地区、借款用途、借款金额。
根据翼存宝的投资协议,投资者购买后,被视为有权委托翼龙信贷,并按照其规则进行投资。 根据协议,翼存宝产品是债权类短期投资计划,投资者在资金封闭期内不得取消、回购、转让。
前述相关人士表示,投资者在投资后可以看到匹配的债权,为了保护借款人,防止同业竞争,在购买前不能看到借款人的状况。
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虽然在官网上投资了该产品,但暂时未显示具体的资金投入,在操作栏显示债权一致后生成了协议。 投资后,可以在自己的资产中找到关于借款人的新闻等。
除了对投资后的资金状况抱有疑问的人之外,也有人对具体的操作过程抱有疑问。 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p2p新闻中介的本质,撮合双方交易,提出债权方融资诉求后,基金方投资者自主选择是否投资是其作用。 翼宝产品的操作顺序相反,资金方在先,与资产方一致。 这与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致,但p2p平台没有牌照。 进行这样的操作显然是违反的。
前面提到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翼展贷款项目都是数万元的农村小额信贷,我们的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现在的投资者投资很多,不可能抢几万到几万块。 我们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做债权包,让投资者投资以匹配债权,购买后投资谁。 然后,对方说,我们拥有很多债权,同时只有债权在先,才能成为目标。
工具还是产品? [/s2/]
对此的疑问集中在资产管理计划是财富技术商品还是技术手段的投标工具上,不同的定义和操作方法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定义。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对记者表示,对于是否存在资金池不能一概而论,资金池本身至今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征集稿的记述:直接或间接接受和收集出借人基金。 但是,关于多久、多少金额目前还没有确定的定义。 大部分问题平台都涉及资金池问题,只要没有失配就行。 时间和金额项目不符。
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媒体宣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新闻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全面纳入监管。
《办法》确定p2p平台不得自我融合,不得推出银行理财、证券公司理财、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票众包、实物众包等业务,也不得在新闻披露方面提出要求 《办法》对p2p平台的新闻披露有严格规定,新闻披露的责任主体是p2p平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闻披露文案既包括融资项目的新闻,也包括经营管理新闻,以对投资者较为突出的方式进行实习
业内人士认为,理财计划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近几年内被多个平台使用,单笔借款吸引小额分散投资者投标效率不高,理财计划类产品自动招标,给投资者带来便利的客户体验。 投资者必须观察这类产品是先积累资金再向项目贷款,还是为了现有的债权和资金诉求而快速寻找资金来源,要从整个平台的资产和资金供求上看这个先后顺序。
网络贷款天眼副总裁潘瑾健认为,p2p平台要防范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必须筹集资金,以免先与债权发生。 根据最新细则,目前宝类计划类业务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细则第二十五条禁止平台代替出借人行使决定权。 第二,违背了细则对新闻披露的要求。 细则强调平台回归新闻中介的本质,投资者需要确定债权标的,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与前文所述翼龙信贷相近的人表示,未来各产品必须优化,具体如何优化要看细则。
潘瑾健认为,如果债权真实存在,且存在先集资的行为,则可以大幅度避免资金池,避免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 宝系、计划系业务必须完全合规,不影响顾客的投资理财体验,也需要时间和产品结构的创新。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翼龙贷遭质疑 网贷领域或全面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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