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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福建伊时代新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称伊时代起诉三星专利侵权一审胜诉,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四款侵权手机,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经过近4年诉讼、专利风险“无效”的曲折历程,福建民营企业在与跨国大三星企业的专利维权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关于这个事件可能还有不太了解的朋友,让我介绍给编辑。

伊时代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新闻安全的高科技公司。 2008年3月,伊时代申请了“基于接点的密码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 zl200810070756.8 ),并于年1月获得了认可。

三星的高端智能手机根据客户设置的“路径”而不是密码解锁,俗称“用手势解锁”。 此前,韩国三星及其关联企业因采用苹果企业专利“滑动解锁”被美国法院判处苹果企业赔偿1亿196万美元,但目前采用“解除手势锁定”,为伊时代的“解除密码锁定”

“福建一科技企业状告三星专利侵权 一审胜诉”

年12月,伊时代在福州当地购买三星企业手机,并向福州中院起诉手机制造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企业和惠州三星电子有限企业,要求停止未经许可的专利侵权行为。

此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企业、天津三星、惠州三星3家企业与伊时代专利相比,向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言请求。 年6月,该专利被宣布无效。

伊时代不服,依法提起了专利行政诉讼。 年6月,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专利无效的决定。

年11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企业停止生产、销售4款侵权手机,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相关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作了如下陈述。

专利侵权赔偿过低一直是专利权老大难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削弱了国家鼓励创新的政策。 最高法院为此于今年4月发布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相关账目、资料由侵权人掌握,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认定赔偿额。 福州中院此次判决完全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一科技企业状告三星专利侵权 一审胜诉”

据悉,伊时代向福州中院起诉惠州三星企业,索赔额为9950万元,目前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来源:UI科技日报

标题:“福建一科技企业状告三星专利侵权 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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